重要事項:報名前,請小心閱讀及準備以下資料

網上報名的申請者必須為考生本人。開始報名前,申請者必須詳閱由海事處發出的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書考試規則(「考試規則」),及由考試中心發出的考試指南網上報名須知

我不需要任何特別考試安排,如聲音考試模式。(如需要任何特別考試安排,考生須在報名前先聯絡考試中心。如需語音考試模式(只限無讀寫能力人士),請透過海事處的熱線2852 4895或電郵local_crt@mardep.gov.hk直接聯絡海事處。)

請準備:

  • 香港身份證/護照
  • 信用卡(Visa/萬事達/銀聯)
  • 香港手提電話號碼
重要事項
  1. 已繳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用作轉報其他考試的費用。
  2. 在報名前請先確保你:
    1. 已閱讀由海事處發出的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書考試規則及由考試中心發出的考試指南網上報名須知,並符合所有考試及申領證明書的資格準則,包括可提供所需及其中規定的全部文件證明;及
    2. 遵守由海事處發出的考試規則及由考試中心發出的考試指南附錄I的考試規則,否則,你在海事處或考試中心所定的期限內不獲准參加考試。
  3. 申請遊樂船隻二級操作人證明書人士必須:
    1. 在申請考試時年滿18歲;
    2. 在兩年內通過遊樂船隻二級操作人證明書甲部及乙部考試;
    3. 達到規定的視力標準及健康適合操作本地船隻;
    4. 符合由海事處發出的考試規則第3.1段的規定;及
    5. 身體並無殘缺,或根據由海事處發出的考試規則第5.10段的規定,就其身體殘疾已向海事處申報並接受評核。
    註:有關考試及申領證明書條件的詳情,可瀏覽海事處網頁及其考試規則,你亦可透過海事處的熱線2852 4895或電郵local_crt@mardep.gov.hk向海事處查詢有關事宜。
  4. 冒名考試者(及其從犯)將被檢控。
  5. 考生如在以下禁考期內,則不應報名參加考試:
    1. 被海事處或考試中心不允許參加考試;或
    2. 在應考期間有違規行為,初犯的考生由考試日起計12個月內不獲准參加考試,再犯的考生由最後一次犯規當日起計24個月內不獲准參加考試。
    在報考前請先確保你並不在禁考期內。海事處及/或考試中心沒有責任為考生在報考或應考前核實及/或通知考生是否仍在禁考期內。否則,即使你已報考,也不會獲准參加考試,所有已支付的費用,恕不退還;或即使你已應考,一律作考試不合格論。
遊樂船隻二級操作人證明書考試個人資料收集說明

以下內容闡釋考生向考試中心提供個人資料時的權利和責任,以及考試中心在遊樂船隻二級操作人證明書考試或有關事宜上,如何運用和處理考生個人資料。考生確認下方的同意書前,必須詳閱本說明。

於舉辦考試期間收集或處理所得的考生個人資料,考試中心及/或海事處會用於下列用途及/或以下列方式處理:
  1. (a) 舉辦考試及其他直接有關的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發放考試成績、把考試成績上載於考試中心網頁以供考生自行查核及下載(除非考生已明確以書面形式對此表示反對);

  2. (b) 向海事處披露或轉移考生個人資料及考試成績,以作監察用途及/或協助海事處執行和履行其職責;

  3. (c) 以不記名及在不披露考生身份的方式,進行研究或統計分析;

  4. (d) 如有需要,披露或移轉考生個人資料予場地供應者作出行紀錄;及/或

  5. (e) 進行與上述事項直接有關的其他合法活動。
考生若未能提供所有必要資料,可能會影響考試的報名及舉辦(包括身分核實及/或考生的考試成績處理及/或發放)。

註:考生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正其提供的個人資料,惟須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訂明的方法和限制。詳情請參閱載於考試指南附錄II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須知,或聯絡考試中心(聯絡資料請參閱網頁底部)。
遊樂船隻二級操作人證明書考試個人資料收集說明同意書
本人謹此聲明,本人向考試中心提供個人資料前,已閱悉及明白本說明的內容。本人自願同意,海事處在履行本說明所述職責或其他直接有關的職責時,可使用本人現時或以往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香港身份證及護照號碼)。
重要提示
請於20分鐘內完成網上報名手續(選擇考試場次 » 輸入考生資料 » 輸入信用卡資料 » 完成網上付款)。如未能在時限內完成網上報名手續,或電腦系統出現故障,其考試座位將不會保留,屆時需重新選擇場次。
請勾選下列的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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