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報名人員可以選擇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福州市參加考試。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為2023年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香港特區考點的承辦單位。有關考試報考詳情,請參閱下述內容。
報名人員在報考前,請先詳閱《2023年度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公告(第525號)》,並須遵守國家知識產權局所訂立的有關規定。
最新動態 | ||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公佈2022年度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成績的通知 |
考試日期科目和時間(2023年) | ||
專利法律知識 | 2023年7月1日 | 上午9∶00至上午11∶30 |
相關法律知識 | 2023年7月1日 | 下午2∶00至下午4∶00 |
專利代理實務 | 2023年7月2日 | 上午9∶00至下午1∶00 |
報名條件 | ||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並獲得畢業文憑或者學位證書。 |
報名程序(2023年) | ||
程序 | 日期 | 詳情 |
1. 預報名 | 2023年5月4日上午8時至5月16日下午5時 | 參加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專題專欄內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逾期不予補報。申請免予專利代理實務科目考試的報名人員也應當在上述時間內提出申請。按照報名系統的指引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相關材料,並承諾對其真實性負責。 |
2. 資格審核 | 2023年5月4日至5月22日 | 預報名成功後,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報名人員應當積極配合,報名資訊存在錯誤時應當及時修改補正。逾期未按要求完成報名資訊修改補正的,視為審核不合格。 |
3. 繳費 | 2023年5月24日下午5時前 | 資格審核合格的報名人員應當根據報名系統提示,前往考試中心報名處繳納考試報名費。報名人員只有按時足額繳納考試報名費後才確認完成報名程式。逾期或者未足額繳納報名費的,視為未完成報名。報名費一經繳納不予退還。繳費確認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考點。報名即視為提交專利代理師資格預申請。 |
4. 選擇考站 | 2023年6月8日上午8時至6月11日下午5時 | 報名人員應登錄報名系統選擇考站。考站以考位數量為准,按照選擇完成的先後,排滿即為不可選狀態。 |
5. 列印准考證 | 2023年6月26日上午8時至7月2日下午1時 | 報名人員應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准考證包含報名人員的個人信息和考試時間、科目、地點等內容。 |
報名材料 | ||
報名時,應當填寫或者上傳以下材料: 1.2023年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報名表暨專利代理師資格預申請表。2.報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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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報名人員 | 上傳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掃描件,同時上傳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掃描件。 | |
3.報名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 ||
持內地學歷/學位證 |
報名人員應當上傳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或者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認證證書電子件或者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資訊網認證證書電子件。 預報名期間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在報名階段提交當年即將畢業的在校證明及專業證明(加蓋院校公章),並於7月31日之前上傳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或者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認證證書電子件或者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資訊網認證證書電子件。到期未按時提交畢業證和學位證或證書未通過審核的,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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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 | 1. 必須提前辦理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具體辦理方法請查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 2. 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學歷或者學位證明是外文的,應當附具中文譯文,中文譯文無需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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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報名人員近三個月彩色藍底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的電子件。具體要求如下:
此照片將作為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准考證、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為保證圖像識別準確性,照片底色應與標準藍底證件照要求一致,並不得使用拉伸嚴重的照片。 5.《專利代理師資格申請承諾書》掃描件。報名人員應於報名系統下載《專利代理師資格申請承諾書》電子件,本人簽字後上傳其掃描件。 |
考試費用 (2023年) | ||
報名人員需前往考試中心報名處以現金、易辦事、信用卡(Visa、萬事達或銀聯)、支付寶香港或微信支付香港繳納考試報名費。 | ||
科目 | 費用(2023年) | |
專利法律知識 | 港幣1,520元 | |
相關法律知識 | 港幣1,260元 | |
專利代理實務 | 港幣2,300元 | |
報名費一經繳納不予退還。收據會在完成繳納後,即時發出。日後如需補發收據,每張收據的補發費用為港幣10元。 |
考試題型和考試方式 | ||
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為閉卷考試,專利法律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兩門科目的題型為選擇題,專利代理實務科目的題型為論述答題和實際撰寫。 # 考試中心只提供以下中文輸入法: 簡體中文: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微軟五筆 繁體中文:微軟拼音、微軟速成、新自然輸入法、無蝦米輸入法、微軟倉頡、微軟注音、大易輸入法、行列輸入法、廣東話拼音輸入法(不提供極品五筆輸入法和萬能五筆輸入法) |
考試成績公佈、複查 | ||
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評卷結束後公佈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在指定期限內查詢本人成績。 應試人員認為其考試成績有明顯異常的,可以在考試成績公佈後的指定期限內提出複查分數的申請。考試成績複查僅限於重新核對各題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誤。應試人員不得查閱其試卷原始資料。成績複查結果由專利代理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通過報名系統通知提出成績複查申請的應試人員。 |
專利代理師資格授予 | ||
(一)合格分數線 根據有關規定或者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考試合格分數線的,另行公告。 |
免責聲明 | ||
國家知識產權局及職業訓練局不會對以下情況負上任何責任:因天災、工人罷工、自然災害、惡劣天氣、疫情、政府干預、動亂、或任何不能預料及國家知識產權局或職業訓練局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而引致國家知識產權局或職業訓練局不能履行職務。職業訓練局或其委託人士不會對因職員、考務人員或考場沒有履行考試的規則、政策或程式而導致的損失作出賠償。所有已繳交的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考試或其他用途。 |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須知 | ||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該條例」)經已實施,本須知說明考生向職業訓練局提供個人資料時的權利和責任,以及職業訓練局如何運用和處理考生個人資料。
職業訓練局會移交或傳送考生個人資料及考試相關資料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機考服務商及與本考試有關的機構。該等機構從移交或傳送途徑取得的考生個人資料,會用於提供考試服務所使用。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但倘若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或提供了不準確或不完整的資料,職業訓練局可因而拒絕接受有關申請或拒絕提供全部或部分考試的服務。 職業訓練局會將考生的個人資料保密,但在工作過程中,該局可能會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將考生所提供的資料,與本身的紀錄比較、對照、移交或交換。「紀錄」指職業訓練局所持有/日後取得作上述或其他用途的資料。 根據該條例,考生有權查閱或更正其個人資料,惟須符合條例所定的方法和限制。考生須留意,考試資料會於考試結束六個月後銷毀。 該條例亦訂明,職業訓練局可向查閱資料的人士,收取合理手續費。 查閱或更正個人資料,可向考試中心提出。 |
相關網站 | ||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