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4 有关处理未能成功报考于2021年1月1日或之后举行的营业员资格考试(笔试模式)/地产代理资格考试邮寄报名表的安排

就所有以邮寄方式报考于2021年1月1日或之后举行的笔试考试,如申请人在考试成绩公布当日起计/公布取消考试当日起计2个月内(「限期」)没有向考试中心提出领回未能成功报名的邮寄报名表及/或随函的支票或本票的要求,考试中心会在限期之后将所有邮寄报名表、随函的文件及/或支票或本票交予地产代理监管局处理及销毁。

2021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