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考试成绩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考试

考生可于笔试应考模式考试日后的五个完整工作天起或遥距监考应考模式考试日后的三个完整工作天起,考试当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不计,或于电脑试应考模式考试指定结束时间后的一个小时起,查阅其考试成绩及下载成绩通知书。考试成绩及成绩通知书将会存储于本系统内,为期三个月﹙以考试日期计﹚。

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附表1保障资料原则的第3原则,本系统所载的个人资料,如非用作上述提及的目的,则必须事先获该等资料的当事人﹙即考生本人﹚自愿同意。

考试中心将不提供成绩通知书列印本。 考生可于考试三个月后,向考试中心申请补发成绩通知书。为了保障考生的资料保密,考试成绩不会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透露。

若考生不同意考试中心将其成绩及成绩通知书存储于本系统内,须最迟于考试前三个完整工作天,以书面通知考试中心。书面通知必须清楚列明考生姓名、香港身份证/护照号码、考试日期、试卷名称、联络电话号码及本地通讯地址电邮至考试中心。逾期之通知概不受理。考试中心会于考试后个完整工作天内(考试当日不计),以普通平邮信件寄发考试成绩通知书予考生的本港地址。如成绩通知书寄失,考生须向考试中心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