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考試成績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考試

考生可於筆試應考模式考試日後的五個完整工作天起或遙距監考應考模式考試日後的三個完整工作天起,考試當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不計,或於電腦試應考模式考試指定結束時間後的一個小時起,查閱其考試成績及下載成績通知書。考試成績及成績通知書將會存儲於本系統內,為期三個月﹙以考試日期計﹚。

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附表1保障資料原則的第3原則,本系統所載的個人資料,如非用作上述提及的目的,則必須事先獲該等資料的當事人﹙即考生本人﹚自願同意。

考試中心將不提供成績通知書列印本。考生可於考試三個月後,向考試中心申請補發成績通知書。為了保障考生的資料保密,考試成績不會以電話、傳真或電郵形式透露。

若考生不同意考試中心將其成績及成績通知書存儲於本系統內,須最遲於考試前三個完整工作天,以書面通知考試中心。書面通知必須清楚列明考生姓名、香港身份證/護照號碼、考試日期、試卷名稱、聯絡電話號碼及本地通訊地址電郵至考試中心。逾期之通知概不受理。考試中心會於考試後個完整工作天內(考試當日不計),以普通平郵信件寄發考試成績通知書予考生的本港地址。如成績通知書寄失,考生須向考試中心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