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程序

課程報名

請使用指定的報名表格並按照表格內的“報名須知”報讀課程。

申請人於報名時必須出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所簽發的香港身份證 / 護照 / 旅行證件、或有效的來港就讀簽證。

各個課程之入學條件有別,申請人在報讀時必須依從個別課程之入學條件作出申請。

所有課程名額均以先到先得方法分配,任何未填妥之表格,或學生未有附上學費的報名表,本院將不會處理。

截止報名日期

截止報名日期為每班開課前七個工作天##(截止報名日期或會因應收生情況而有所更改)。

開課通知

成功申請人將於開課前至少七個工作天##接獲本院以閣下指定的聯絡方法通知開課確認及相關資料。本院對因郵遞失誤而寄失的開課通知書,概不負責。申請人如親身到高峰進修學院接待處報讀持續專業發展課程(CPD課程),而該課程在申請人報名時已獲確認開課,申請人將於完成報名手續時即時獲得「開課確認」。申請人如在開課前三個工作天##尚未接獲課程確認或取消的通知,請致電本院查詢(電話:2836 1906)。

學費/收據

如學生報讀的課程將在報名當日起計7個工作天##內開課,學生必須以現金或信用卡於本院接待處繳交學費。

除學生之申請不獲接納或所選課程取消 / 改期外,所有已繳學費恕不退還。學費及學額亦不可作任何更改(包括不可轉班)或轉讓他人。

學生需於第一堂簽收收據,若學生於報名截止日後繳費,收據或會稍遲發出。本院會通知未簽收收據之學生領取收據的安排。如學生要求以郵寄方式收取收據,本院對郵遞失誤概不負責。學生如要求本院發出收據副本證明,需以書面通知本院課程組,並需繳付港幣100元手續費。收據重發申請須以支票付款,抬頭為「職業訓練局」。查詢請致電2836 1862。

## 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及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