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天氣上課安排
颱風 /「極端情況」及暴雨期間之課堂/考試**安排
颱風 /「極端情況」
颱風襲港期間 / 公布「極端情況」後,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安排大致如下︰
颱風信號/「極端情況」 |
安排事宜(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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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颱風信號 | 課堂/考試**如期進行(除非高峰進修學院/職訓局另有宣佈) | |
三號颱風信號 | 課堂/考試**如期進行(除非高峰進修學院/職訓局另有宣佈) | |
八號預警#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 |
1. 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 上午九時至正午十二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
2. 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 正午十二時至下午六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 |
3. 下午四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生效 | 晚上六時至十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 |
4. 上課/ 考試**期間懸掛 | 即時終止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考試** | |
5. 考試**開始前懸掛 | 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將會延期 | |
改掛三號或以下颱風信號或除下所有颱風信號 |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考試** |
** 考試指高峰進修學院校內考試。
# 在上課時間內颱風襲港,香港天文台一般會在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前兩小時內會發出預警(即八號預警)。
## 政府會視乎情況,在八號颱風信號改為三號颱風信號前公布「極端情況」。「極端情況」一般維持兩個小時,政府並會在兩小時期限屆滿前,再公布會否延長或取消「極端情況」。
暴雨
香港天文台發出暴雨警告信號期間,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安排大致如下︰
暴雨警告信號 | 安排事宜(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 | |
黃色暴雨警告 | 課堂/考試**如期進行(除非高峰進修學院/職訓局另有宣佈) | |
紅色暴雨警告 | 課堂/考試**如期進行(除非高峰進修學院/職訓局另有宣佈) | |
黑色暴雨警告 | 1. 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 上午九時至正午十二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
2. 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 正午十二時至下午六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 |
3. 下午四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生效 | 晚上六時至十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 |
4. 上課 / 考試**期間發出 |
所有課堂/考試**(在戶外舉行者除外)應繼續進行。在課堂/考試**結束時,若已到放學時間,而紅色/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則會在安全情況下才讓學生/學員回家。 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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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考試**開始前發出 | 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將會延期。 | |
改發黃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取消所有暴雨警告信號 |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考試** |
**考試指高峰進修學院校內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