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天氣上課安排

颱風 /「極端情況」及暴雨期間之課堂/考試**安排

颱風 /「極端情況」

颱風襲港期間 / 公布「極端情況」後,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安排大致如下︰

颱風信號/「極端情況」

安排事宜(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

一號颱風信號 課堂/考試**如期進行(除非高峰進修學院/職訓局另有宣佈)
三號颱風信號 課堂/考試**如期進行(除非高峰進修學院/職訓局另有宣佈)

八號預警#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

1. 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上午九時至正午十二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2. 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正午十二時至下午六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3. 下午四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生效 晚上六時至十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4. 上課/ 考試**期間懸掛 即時終止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考試**
5. 考試**開始前懸掛 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將會延期
改掛三號或以下颱風信號或除下所有颱風信號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考試**

** 考試指高峰進修學院校內考試。

# 在上課時間內颱風襲港,香港天文台一般會在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前兩小時內會發出預警(即八號預警)。

## 政府會視乎情況,在八號颱風信號改為三號颱風信號前公布「極端情況」。「極端情況」一般維持兩個小時,政府並會在兩小時期限屆滿前,再公布會否延長或取消「極端情況」。

暴雨

香港天文台發出暴雨警告信號期間,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安排大致如下︰

 

暴雨警告信號 安排事宜(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
黃色暴雨警告 課堂/考試**如期進行(除非高峰進修學院/職訓局另有宣佈)
紅色暴雨警告 課堂/考試**如期進行(除非高峰進修學院/職訓局另有宣佈)
黑色暴雨警告 1. 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上午九時至正午十二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2. 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正午十二時至下午六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3. 下午四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生效 晚上六時至十時開始上課之高峰進修學院課堂/考試**取消
4. 上課 / 考試**期間發出

所有課堂/考試**(在戶外舉行者除外)應繼續進行。在課堂/考試**結束時,若已到放學時間,而紅色/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則會在安全情況下才讓學生/學員回家。

注意:
注意:若由於上課時間表安排的差異,學生/學員當時尚未返抵學院/ 上課地點,應留在家中或在安全地方暫避。如課堂/考試**在戶外舉行,在場負責的職員會即時終止活動,並安排所有學生/學員在安全地方暫避。

5. 考試**開始前發出 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將會延期
改發黃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取消所有暴雨警告信號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考試**

**考試指高峰進修學院校內考試。